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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市大中专院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四届“家乡美 菏泽颂”主题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10-27 16:12来源:宣教科 作者:房磊
关于参加全市大中专院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四届“家乡美 菏泽颂”主题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举办全市大中专院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四届“家乡美 菏泽颂”主题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和学校领导意见,希望我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和内容
    参赛作品应紧扣“家乡美 菏泽颂”主题,以书画摄影的形式表现菏泽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道德风尚,或者是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内容,突出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相统一,充分展示我校广大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热切情怀。
    二、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三、征集截至时间
    2017年12月3日上午12:00前。
    四、参赛作品范围及要求
    1.书法类
    毛笔、硬笔书法不限,书写反映菏泽历史文化、内容积极健康的诗词作品、格言警句,无需装裱。
    2.绘画类
    中国画(4-6尺宣纸整张)、油画(不小于60cm*60cm)、水彩画(不小于4开)、漫画(不小于4开)、素描(不小于4开)、手工艺彩绘等符合大赛主题的作品均可参赛,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3.摄影类
    要求影像真实,不得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上交作品原文件,jpg格式,单张不小于1M或1024像素。文件名称应为:姓名+作品名称。
    五、作品报送要求
    提交参赛作品的师生,必须填写“第四届‘家乡美 菏泽颂 ’主题书画摄影大赛作品报名表”。点击下载。
    教师作品以科室为单位报宣传教育科(综合楼616),电话:5377076,邮箱:5527175@qq.com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作品报学前教育管理与教学办公室。
    其他专业学生作品报团委。
    学前教育管理与教学办公室与团委将作品收齐后,2017年11月3日下午5:30前报宣传教育科。
    六、奖项设置和评奖办法
    1.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2.根据投稿情况,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分设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初步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3.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并适时展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奖品。
    4.比赛不收评审费,参赛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在公开展览等相关活动中的使用权。凡投稿参加本活动评选的作者视为承认本次大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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