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信息工程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
工作简报
主办: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 总第12期
承办:示范校建设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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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校项目建设的几点思路
为更好地促进我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几个问题进行说明,并整理出几点思路。
一、说明
(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重点任务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中指出,示范校建设计划的重点任务是“四项改革,三项支撑”,即:1.改革培养模式。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密切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立足校企资源共享、互利共盈,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的紧密结合,促进知识学习、技能训练、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实现学生全面发展;2.改革教学模式。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着力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创新教学环境,构建具有职教特色的实践教学环境。创新教学方式,普遍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3.改革办学模式。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模式。通过整合、调整和园区建设等方式,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增强学校办学实力。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及其他职业学校组建职教集团,促进集团成员间的优势互补;4.改革评价模式。以贡献和能力为依据,按照企业用人标准构建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5.创新教育内容。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机制。建立由行业、企业、学校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教材建设机制。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研发校本教材。创新教材展示方式; 6.加强队伍建设。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激励机制。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7.完善内部管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学校内容管理,提高规划、执行、质量监测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实施示范校建设计划对项目学校的要求
三部委对项目学校提出如下建设要求:1.项目学校要建立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解决企业参与办学、兼职教师聘任、实习实训基地共享等问题。2.要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要将企业经历和实践锻炼作为专任教师评聘和作用的基本要求。3.制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项目预算科学合理,管理措施具体可行;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规范健全。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育教学内容改革、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及学校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严禁用于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采购。
(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学校改善教学、实习和实训条件,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实习实训,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建设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基础能力建设费。主要用于购置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需的实验实训设备。该项费用不得超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20%;2.校企合作机制建设费。主要用于项目学校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包括开展工学结合,共同建设生产性、服务性实训环境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支持项目学校开办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3.专业课程建设费。主要用于项目学校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对重点支持专业进行科学研究,加强专业建设,优化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发校本教材、课件和优质资源等方面的支出;4.师资队伍建设费。主要用于项目学校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以及从行业、企业聘用有丰富一线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教师培训进修的费用不得超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10%。
(四)示范校建设评估验收
1.中期检查及年度绩效考核。三部委依据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分阶段采集绩效考核信息,组织对项目学校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调整年度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终止经费支持。
2.评估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学校应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初审后,向三部委申请项目验收。
三部委对项目学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授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称号,予以挂牌。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予以通报,不予挂牌。
二、示范校项目建设预期目标、资金预算及项目建设思路
详见附件《示范校项目建设预期目标、资金预算及项目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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