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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6-12-21 09:26来源:办公室 作者:房磊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师生的文明素养,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字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师生的文明素养,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6号)和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市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校建成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高地,建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示范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活动始终,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构筑和谐的社会思想道德建设基石。
    (二)坚持整体推进。将创建活动融入学校制度、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风校风、学生社团、环境建设之中,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并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过程育人,环境育人,最终形成校园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注重实效。创建活动坚持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教育成果的内化,使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内化为师生的行为习惯、思想品格、精神气质和伴随终生的人文素养。
    (四)坚持特色创新。注重挖掘具有本地域文化的教育内涵,充分发挥齐鲁文化、菏泽精神在培育民族精神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好民俗文化在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作用。注重彰显校本特色,充分发挥校史、校训、校徽、校歌、校园精神的标识作用,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高度认同的校园文化体系。
三、目标任务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经过 2016 年至 2020 年的持续推进,实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覆盖,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文明办负责组织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将文明校园创建纳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统筹谋划,统筹考虑,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学校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纳入督导工作体系,根据文明校园评价细则,组织检查考评,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效指导和切实保障,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科室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创建文明校园的意义目的,形成浓郁的创建氛围。广泛开展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文明校园的认识,并在创建中体验,在体验中升华,在升华中提高,促进创建活动的健康开展。
    (三)严格标准,认真创建。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文明校园标准》、《小学文明校园标准》以及《山东省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细则》,学校做好文明校园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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