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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时间:2018-09-12 16:17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各科室:
    为做好学校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菏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任务清单>的通知》(菏创城办〔2018〕1号)、《关于印发<菏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包联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办发〔2018〕36号)、《关于教育系统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精神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测评指标
    根据2018年《菏泽市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我校创建任务包括文明城市测评任务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任务两部分内容。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为预设条件,三年测评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否则全国文明城市将不予测评。
    二、迎检任务
    (一)现场和档案准备。巩固2017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成果,继续做好创城氛围的营造,心理咨询室等硬件的配备和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和校园安全设施等各项指标建设;对照实地测评体系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无障碍通道的建设、管理、使用,确保公益广告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中国梦等宣传标语位置显著,数量充足;逐条对照档案材料检查标准,全面完成测评所需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材料审核、档案整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基础性创建工作。
    (二)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紧密结合,发挥好志愿者服务活动、家庭教育、家风建设、传统文化教育等活动平台作用,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建设,在日常工作中打造亮点和品牌,加强全媒体宣传,积累迎评所需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搜集整理工作,保障创城工作时效性和常态化。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7月上旬,召开全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部署本年度创建工作。
    (二)自查整改:7月底前,各有关科室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展开自查整改。
    (三)模拟验收:8月-9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达标验收活动。学校每月两次对各创建单位检查验收,发现亮点,查摆问题,挂账销号,督促整改,迎接市教育局创城办模拟验收。
    (四)迎接验收:9月-10月,深入自查整改,梳理建档,准备现场,迎接省、国家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无空白,精心部署,全员参与,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创建工作。学校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创城工作负全责。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在创建工作中未完成承担的目标任务或有丢分的科室,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取消相关先进科室评选资格。
    (三)强化舆论宣传。学校要通过网站、报刊媒体、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及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活动和做法,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学校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表彰。学校加大监督检查和表彰力度。学校建立实施督导检查制度,成立督察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开展经常性检查指导,并予以通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各科室要建立完善相应制度,强化自查整改,打牢创建工作基层基础,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附件2  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3  菏泽文明20条
    附件4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语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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