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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时间:2016-12-23 09:34来源:办公室 作者:房磊
为全面提升全校师生文明素养,塑造我校全新形象,更好地推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任务,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为全面提升全校师生文明素养,塑造我校全新形象,更好地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促进菏泽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公民文明水准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认真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任务贯穿到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中,努力打造教育良好形象,为把菏泽建设成经济发展、秩序优良、文化繁荣、服务优质、社会和谐的繁荣文明幸福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扎扎实实开展文明单位(学校、班级)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综合素质,为菏泽市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做出积极贡献。
三、重点工作
    (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校校长马飞为组长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落实专人抓好创建工作。
    (二)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学校要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三)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牵头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启动会,统一部署创建工作。学校充分开好创建工作领导会、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营造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四)签订责任书。学校校长与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具体分工,签订责任书。
    (五)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在班级、宿舍张贴。使同学们熟知、熟记、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深化国学教育。学校举办“中华盛经典诵读”、“国学小名士活动”等国学教育活动。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七)开展 “知礼仪、讲文明、树新风”、“共铸诚信”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学生的文明礼仪、行为习惯的培养和法制教育,逐步形成学礼仪、懂礼仪的社会氛围。
    (八)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文明班级、争当文明学生活动,通过行为规范示范班和行为规范示范生的德育评比活动,对师生进行文明公民的养成教育。把贯彻《实施纲要》与学校德育相结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学校中形成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公共道德的良好风尚。
    (九)强化节庆活动和主题活动。学校要通过广泛开展有特定主题的节庆活动,丰富和充实学生的精神生活。主题活动的内容要丰富多彩,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主题教育、理想教育、感恩教育、成长教育、环保教育、责任教育、礼仪教育、法制教育等;节庆活动的方式应多种多样,如:艺术节、科技节、运动会、读书活动、重大节日纪念、军训和社会实践等。开展活动时,必须有目标,有内容,有流程,有结果,有管理,有评价,确保取得实效。
    (十)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充分挖掘校园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营造生机勃勃、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周密部署,宣传发动。
    (一)广泛宣传
    1.召开新市镇中心学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人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2.印发菏泽信息工程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校长马飞同志与分管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3.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学校运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橱窗、家长会、国旗下讲话等展开全面宣传和渗透,增强广大师生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目标任务,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全面推进。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一)由易到难,全面突破。学校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先易后难,各个突破,在巩固环境整治和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整治和建设力度,最终达到全面完成任务。
    (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学校在强力做好创建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菏泽市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纪实表》标准自测自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做到扎实稳妥,整体推进。
    第三阶段:全面争创阶段
    按照省级文明城市的指标和要求,把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力求超标创建。学校创城办进行督促检查,并准备完善创建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阶段性推进会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提高巩固创建成果。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巩固成绩,提升水平,不断创新,选亮点、出精品、树典型。逐步形成教育系统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学校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创建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宣传栏、广播、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成果,作为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实行文明创建一票否决,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态度消极、工作滞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在省级文明城市考核验收中失分较大或严重失分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切实保障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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